来源于:健康生活网  作者:佚名

改革开放以来,天津市水利工程管理工作从过去公益型逐步过渡到管理经营型,改变了重建轻管,实现建管并重。

天津市对水利工程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天津市人民政府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是全市水利工程的主管机关,负责对全市水利工程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对境内19条一级行洪河道和于桥水库、北大港水库、宁车沽闸、蓟运河闸、海河二道闸、大张庄闸、耳闸、金钟河防潮闸、独流减河低水闸、九宣闸实施直接管理。区县人民政府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是该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的主管机构,负责该行政区域内除市管河道、水库、闸涵以外的水利工程管理。蓄滞洪区管理由市水 ......




上一篇(三) 非工程措施

下一篇(二) 制度与法制建设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