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于:健康生活网  作者:佚名

1983年春,中共中央《关于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的通知》提出:改革人民公社体制,实行政社分设。同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指出:把乡一级的政府工作从人民公社中分离出来,建立乡人民政府。根据中央指示精神,市委、市政府决定先进行政社分设工作的试点,于1983年选择20个乡镇开展试点工作。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1984年2月,市委、市政府在市农村工作会议上,部署全面开展政社分设工作。明确指出:“政社分设是农村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试点经验,为了有利于稳定人心和发展经济,基本上实行一乡一社,一(大) ......




上一篇(三)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政策

下一篇(二) 政策措施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