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于:健康生活网 作者:佚名
1984年,福建省水产品购销全面放开,流通完全由市场调节。水产供销部门的收购经营方式有两种:①直接到产区采购运往销区出售;②为生产单位代销。许多从事水产品贸易企业与渔村或渔业生产单位订立购销协议,采取渔需物资或资金与鱼货挂钩,以港口为依托,定点供应,定点收购,保证水产品购销活动有固定的货源,以利城市水产品市场稳定。
随着水产品购销的全面放开,主要产区和集散地纷纷恢复、建立水产品交易市场,价格由买卖双方议定,市场收取管理费。目前,全省建设规模较大的水产品交易市场有福州、厦门和华洲等水产品批发市场。福州台江水产品批发市场于1986年10月开业,隶 ......
上一篇: (二)计划调拨、统购统销阶段
下一篇: 三、生猪流通
(三)市场调节阶段 农业百科 百科知识
诗词鉴赏
百科知识
诗词赏析
宋词赏析
宋词欣赏
农业百科
诗歌赏析
诗词欣赏
老年百科
会计百科
陆游
杨万里
苏轼
苏东坡
四字成语故事
白居易
字谜
诗词歌赋赏析
金融百科
黄庭坚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