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于:健康生活网  作者:佚名  热度:

按照教学计划的规定和要求,福建农学院、福建林学院、厦门水产学院在讲授专业基础课的过程中,都用1—2周时间,组织学生到农场、林场、养殖场进行教学实习。在基本授完专业课程后,还组织学生到生产单位进行生产实习,培养学生用所学的理论知识解决实际生产问题和锻炼操作的能力。

1953年福建农学院试行新的教学计划,作为一项重要的教改措施,各系有关课程相继在农村、野外开展教学实习。学院与福州市郊郑依牳农业生产合作社等签订技术指导合作合同,后又选择有代表性的社队为学校固定的农村基点,作为教学、科研的校外基地和学校与农村联系的桥梁。学院派出以农学系周可涌教 ......




上一篇(二)多形式、多层次办学

下一篇(四)教学与科研、推广相结合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