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于:健康生活网 作者:佚名
福建林地在土地利用中占有重要地位,根据1993年第三次森林资源复查统计,全省林地面积为893.4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73.5%。
1.有林地。1993年,全省消灭了长期以来的森林资源“赤字”,有林地面积达到614.84万公顷,森林覆盖率52.4%。1995年,全省有林地面积增加到697万公顷,森林覆盖率提高到57.3%。有林地按用途可划分为用材林、防护林、薪炭林、特用林、经济林、竹林。1993年全省用材林所占比重最大,面积为405.81万公顷;其次是经济林和竹林,分别占12.9%和11.1%(表1-1-5)。
表1-1-5 1993年福建有林地结构
林地面积
(万公顷)占有林地%林地面积
(万公顷)占有林地%用材林
防护林
薪炭林405.81
31.03
24.5366.0
5.0
4.0特
上一篇: (三)耕地演变
下一篇: (二)园地
(一)林地 农业百科 百科知识
诗词鉴赏
百科知识
诗词赏析
宋词赏析
宋词欣赏
农业百科
诗歌赏析
诗词欣赏
老年百科
会计百科
陆游
杨万里
苏轼
苏东坡
四字成语故事
白居易
字谜
诗词歌赋赏析
金融百科
黄庭坚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