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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完成土地改革和恢复国民经济任务之后, 从1953年起,福建农村和城市一道进入了有计划的社会主义建设和对生产资料私有制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新时期。1951年底,正当福建土地改革基本完成之际,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这时召开的中共福建省第一次代表会议, 决定把开展互助合作列为农村工作的重要任务。1953年,全省已有各类互助组18.9万个,参加的农户140多万户,占全省总农户的51%,其中参加常年互助组的农户占28%。山区还组织起一批农林结合的互助组。1953年合作造林面积占全省造林面积的65%。沿海渔区多种作业的互助组也大量涌现。

1953年秋收后到195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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