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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 1981—1995年省财政为少数民族投入 “支援经济不发达区发展资金”5 138万元, 投放少数民族地区补助费2638.1万元,投入民族贸易网点补助费440万元 (其中发展资金从1984年开始设立), (见表5-7-2)。

在资金使用上, 本着区别情况, 分类指导的原则, 侧重解决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基本生产条件和生活条件的问题, 西部民族地区的扶贫资金占有相当比重。同时, 对鄂伦春、鄂温克、赫哲、柯尔克孜等几个人口较少的民族给予重点照顾。1991—1993年为鄂伦春族乡村投资1 026万元, 建成鄂伦春族乡村基础设施、文化教育、社会福利方面的建设项目26项;为赫哲族、鄂温克族、柯尔克孜族乡村分别投资18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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