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于:健康生活网 作者:佚名
农业开发资金包括中央、省、市 (地)、县、乡各级财政资金, 集体和群众自筹的资金,农业银行专项贷款和其他用于开发的资金。国家农发资金的使用, 采取中央和地方按比例配套的办法, 引导地方政府和群众投资的方向。国家资金不切块, 不分条, 不搞平均主义, 不确定基数。农行专项贷款, 纳入农业综合开发投资总规模, 项目按农行有关规定办理。
国家要求, 地方资金不低于1:1和计划单列市不低于1:2与国家资金配套。地方配套资金, 国家明确规定群众投劳折款, 农发基金回收部分、农林水正常事业费、正常的地方统筹资金, 以工补农资金、商品基地投资和扶贫资金等不能顶替配套资 ......
上一篇: (二)农业综合开发的程序
下一篇: (四)农业综合开发的优惠政策
(三)农业综合开发的资金管理 农业百科 百科知识
诗词鉴赏
百科知识
诗词赏析
宋词赏析
宋词欣赏
农业百科
诗歌赏析
诗词欣赏
老年百科
会计百科
陆游
杨万里
苏轼
苏东坡
四字成语故事
白居易
字谜
诗词歌赋赏析
金融百科
黄庭坚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