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于:健康生活网  作者:佚名  热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 黑龙江地区进入了建立新的农业经济制度, 全面振兴农业的新时期。各级党组织和人民政府在新中国建立伊始, 就及时引导翻身农民走 “组织起来, 发展生产, 共同富裕” 的道路。到1950年春耕前, 按照自愿互利原则组织起来的农业生产互助组已遍及各地。当时松江省参加互助组的劳动力达82%, 黑龙江省组织起来的农户达85%, 两省共有各种形式的互助组23万多个。1951年开始试办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3年贯彻执行党中央 《关于农业互助合作的决议》, 全面进行农业社会主义改造, 掀起了办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高潮。到1955年底 ......




上一篇(一)新中国成立前的农业

下一篇(一)农业 (种植业) 生产发展很快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