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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把救灾工作当做一项重要任务。救灾的日常工作由各级民政部门管理。省政府的职责是,负责全省特大自然灾害的防御和抗灾救灾工作的全面领导;每年在年度计划中安排一定数额的资金、物资用于抗灾救灾,对严重受灾地区给予适当补助。省政府责成省计划经济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全省抗灾救灾工作。省直有关部门继续履行本部门的抗灾救灾职能。市级的职责:抗灾救灾资金、物资主要由各市人民政府自行解决。各市要在年度计划中,安排一定数额资金、物资用于抗灾救灾。一般性自然灾害所需资金、物资,由本地自行解决;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的,应首先安排使用本地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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