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于:健康生活网  作者:佚名

这一时期,可分为两个阶段: ①1950—1952年国民经济恢复阶段;②1953—1957年第一个五年计划阶段。新中国成立初期,当时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建立国营商业管理经营机构,掌握必要的农产品,以稳定市场物价,保障人民生活。1950年,川西、川北、川东、川南4个行署和西康省、重庆市先后建立了商业局、供销社和粮食局,以及下属各类贸易公司;各县(市)也建立了商业科或工商科、贸易公司等。1952年成立四川省后,进一步健全了国营、集体的商业管理经营机构,使省内市场形成了五种经济成分的商业,即国营商业、合作社商业、民族资本主义商业、个体商业和国家资本主义商业。这一时期,国家对农产 ......




上一篇第二节 农产品购销体制改革

下一篇二、“大跃进”和“十年动乱”时期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