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于:健康生活网  作者:佚名

新中国成立初期,皖北、皖南行署在安定社会秩序、恢复生产过程中,开始组建林业管理机构,相继恢复和新建13个国营林场。1952年,全省共成立了1万多个护林组织,使新中国成立初期出现的乱砍滥伐林木的现象得到基本控制。土地改革中,没收了地主富农的山林,除少数偏远的山林划为国有外, “山田一次分配”给农户;没有收益的荒山,一般划为国有林。林业生产的重点是发展国营育苗、造林,全省共完成国营造林1千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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