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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体制。安徽化肥经营体制大体可分为四个阶段:

(1) 1949—1984年。化肥统归各级供销社经营。期间,安徽省供销合作社为减少经营环节,降低流转费用,曾进行多次改革。

(2) 1984—1987年。取消供销社对地产小化肥的统购包销,允许多渠道经营化肥。化肥多渠道经营带来价格涨、渠道乱、假劣化肥多的混乱状况。

(3) 1988年9月—1991年。国务院决定,化肥由供销社农资部门实行专营,取缔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插手经营。安徽省人民政府成立农业生产资料协调小组,解决专营中困难和问题。

(4) 1992—1994年。这段时间国务院先是将专营改为“完善专营”,允许农业三站有偿技术服务经营化肥,允许工厂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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