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于:健康生活网 作者:佚名
1.经营体制。安徽化肥经营体制大体可分为四个阶段:
(1) 1949—1984年。化肥统归各级供销社经营。期间,安徽省供销合作社为减少经营环节,降低流转费用,曾进行多次改革。
(2) 1984—1987年。取消供销社对地产小化肥的统购包销,允许多渠道经营化肥。化肥多渠道经营带来价格涨、渠道乱、假劣化肥多的混乱状况。
(3) 1988年9月—1991年。国务院决定,化肥由供销社农资部门实行专营,取缔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插手经营。安徽省人民政府成立农业生产资料协调小组,解决专营中困难和问题。
(4) 1992—1994年。这段时间国务院先是将专营改为“完善专营”,允许农业三站有偿技术服务经营化肥,允许工厂自 ......
上一篇: (三)农用塑料薄膜
下一篇: (二)农药经营
(一)化肥经营 农业百科 百科知识
诗词鉴赏
百科知识
诗词赏析
宋词赏析
宋词欣赏
农业百科
诗歌赏析
诗词欣赏
老年百科
会计百科
陆游
杨万里
苏轼
苏东坡
四字成语故事
白居易
字谜
诗词歌赋赏析
金融百科
黄庭坚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