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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以来至1985年的36年中,1950—1956年,1964—1967年,及1979—1985年三个时期的18年中,糖源基本上能满足低水平的需要,市场均敞开销售;其余18年食糖货源紧缺,为有计划地安排好市场供应,按照“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照顾必需,安排一般”的分配原则,对城乡居民实行定量和对工业生产用糖按计划控制供应的办法。1957—1958年,由于前3年食糖收购下降(仅占产量的75%左右),红糖供不应求。1957年昆明等少数销区开始实行红糖凭证定量供应,每人每月供应0.1千克。白糖虽敞开供应,但货源较紧,内部分配上优先保证主要城市。1959年开始全面实行定量。为支援全国市场需要,1958年后,外调糖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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