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于:健康生活网  作者:佚名

西欧封建时代的依附农民。由拉丁文villa(村庄)转化为villans(村民)而来。在西欧大陆指地位略高于农奴的依附农民(又译称“贱农”)。在英国则用来称呼农奴内的一个阶层(又称“佃奴”)。9世纪时在西欧大陆出现的维兰,有人身自由,不承担与人身依附有关的义务,可以转让所占份地,改投其他领主。但其所属土地不论到何处都依附于领主。要承担劳役,交纳地租。英国在11世纪编制的《末日审判书》中把维兰列为统治阶级之下的社会等级之一。虽可归入农奴阶级,但其处境又与一般农奴稍有区别。其地位介于自由人及农奴之间,人身自由程度低于自由人,但生活可以维持温饱和处境又好于一般农奴 ......




上一篇圩田

下一篇维吾尔族农业史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