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于:健康生活网  作者:佚名

罗马奴隶制社会中小块土地的佃耕者。来自拉丁文colo,意思是耕种、培植。在共和制末期(公元前2~前1世纪)仅限于用来称呼自由佃农;帝国初期(1~2世纪)泛指租种大地产土地的佃农;帝国后期(3~5世纪)演变为依附农民的通称。最初的隶农可按契约承租土地(租期多为5年),缴纳货币地租,对土地所有者无人身及土地上的隶属关系。奴隶制开始衰落后,大地产广泛开展租佃经营,把土地租给破产农民及奴隶,世袭耕种,形成以小佃农为主体的隶农制。经济上成为拥有自己独立经济的小生产者,租种土地,缴纳各种形态的地租(货币、实物等),可建立家庭。法律上虽具有自由民的身份及相应的财产,但经 ......




上一篇李栽培史

下一篇《荔枝谱》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