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于:健康生活网 作者:佚名
公元前594年,鲁国实行的以实物地租代替劳役地租的一项改革。“亩”,指井田制下农民的份地,即所谓私田,与公田(或称“籍”)即领主自营地对称。税亩以前是“籍而不税”,即实行助耕公田的劳役地租制,领主从农民剥削来的谷物(不包括徭役杂敛)限于籍田的收获。由于农民勤于私田,怠于公作,导致西周晚年以来私田生产的发展和公田生产的衰落,贵族领主不得不废弃公田力役制,转而向农民征收私田生产物,即所谓“去公田”、“履亩而税”。春秋初年齐国实行“相地衰征”,性质与初税亩相似。这是春秋时各国的普遍趋势。税亩制在实行中逐渐形成什一的税率。春秋时代的税是井田制下 ......
上一篇: 虫梳
下一篇: 锄
初税亩 农业百科 百科知识
诗词鉴赏
百科知识
诗词赏析
宋词赏析
宋词欣赏
农业百科
诗歌赏析
诗词欣赏
老年百科
会计百科
陆游
杨万里
苏轼
苏东坡
四字成语故事
白居易
字谜
诗词歌赋赏析
金融百科
黄庭坚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