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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生产合作经济组织实行的一种联产承包责任制。它的基本内容是:农业生产合作经济组织按人口或按人口、劳力比例把一定数量的土地分包给其成员家庭(户)经营,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在限定的生产费用范围内,完成一定的产量任务,即可取得一定数量的工分,产品交集体统一分配,超产或减产则按一定的比例进行奖罚。

这种制度最早出现在1956年中国浙江省温州地区永嘉县。当时的中国共产党永嘉县委副书记李云河提出并派人到生产合作社试行包产到户的办法,受到农民的欢迎和支持。1957年夏季,温州地区各县有1 000个农业合作社实行了这种办法,但随后受到批判。1978年春天,为了抗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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