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于:世界民俗文化网 作者:佚名
明清两代铸造钱币的机构。元顺帝至正二十四年(1364年),朱元璋(明太祖当时为吴国公)在江西南昌开始设立,当时称为“货泉局”。明初各省都设宝泉局,隶属于各省右布政使。后因钱钞制度混乱,各局时开时闭。熹宗天启二年(1622年),北京增设宝泉局,隶属户部。清代铸钱体制渐趋完善。顺治元年(1644年),在北京设户部宝泉局,由本部满、汉右侍郎兼管。局内设满、汉监督二人,掌监收铜铅和鼓铸,监督之下有局大使(满员),掌管库藏。铸钱解交户部库,专为发放兵饷。雍正四年(1726年),分设东、南、西、北厂,每厂各设满大使一人,经承一人,其原有旧厂改作公署。嘉庆年间,四厂共有正炉50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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