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于:世界民俗文化网  作者:佚名

古罗马与古希腊一样,也是古代文化较早发展的国家。它的货币利息思想包括在古罗马法学家的经济思想中。早期的古罗马法学家J·鲍鲁斯(公元2、3世纪期间)写道:“买卖渊源于物物交换。早年并无货币这种东西,也无所谓商品与价格,各个人只是根据他的机缘与需要以对他无用之东西交换有用的东西,因为通常是一个有富余而另一个有不足。但是,由于你所有的正是是我所愿得的和我所有的正你所愿接受的这种偶合的情况不是经常出现,于是一种由国家赋予永久价值的事物被选择出来,作为统一的尺度以解除物物交换的困难。这种事物经铸造为一种公共的形式后可以代表有用性和有效性,而不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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