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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的生、死、残废、疾病为保险事故,在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事故而致残废、死亡,或丧失工作能力,或年老退休,或保险期满时生存,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的规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医疗费用或保险金的保险。

人身保险的起源和发展 人身保险起源于原始社会后期出现的一些类似保险的后备救济。早在公元前4~5世纪的古埃及石匠中流行一种互助基金的组织,参加者每人交付一定的会费,当其成员有人死亡时,用此基金给其家属作为丧葬费用。古代希腊社会盛行一种团体,纠集一些志趣与信仰相同的人入会,每月交付一定的会费,用以救济受难的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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