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于:世界民俗文化网  作者:佚名

劳动者所创造的价值减去为自己所创造的价值以后的余额,即为社会所创造的剩余产品的价值。在国营农业企业中,纯收入一部分以税金和利润形式上交给国家,由国家统筹使用;另一部分企业则以利润留成形式作为企业纯收入,由其自行支配使用。集体农业企业的纯收入等于可分配总收入扣除各项生产支出、折旧费、管理费和其它支出后的剩余部分,按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方面利益的原则,以一部分上交国家税金,一部分留作集体积累和公共消费,如公积金、生产费基金、公益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发展集体福利事业,其余部分作为劳动报酬,分配给企业成员 ......




上一篇可分配总收入

下一篇家庭经济纯收入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