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于:世界民俗文化网 作者:佚名
合营企业根据应税所得额和国家对合营企业规定的所得税率计算的应缴纳的税款。根据有关规定,合营企业所得税按季预缴,按年计征,年度结束后于次年五个月内结算,多退少补。按季预缴时,可根据合营企业上年度所得额的四分之一或本年度计划利润的四分之一计算,在季度终了后15天内缴纳,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 预交所得税
贷: 银行存款
按年计征时,可根据合营企业全年的应税所得额乘所得税率,即为该企业全年应付的所得税,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 未分配利润
贷: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同时将企业本年预交的所得税转入“应交税金”帐户来(如果预交数大于应交数,只按应变数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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