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于:世界民俗文化网  作者:佚名

公司与所属工程处之间发生的流动资金调拨时,公司应单独设置“拨付所属资金——拨付所属流动资金”帐户进行核算,所属工程处相应设置: “上级拨入资金——流动基金”帐户,其核算方法为: (1)公司对所属工程处拨付流动基金时,公司编制会计分录为:

借:拨付所属资金——拨付所属流动资金

贷: 结算户存款

所属公程处编制会计分录为:

借: 结算户存款

贷: 上级拨入资金——流动基金

(2)所属单位向公司交回多余流动基金时,公司编制会计分录为:

借: 结算户存款

贷:拨付所属资金——拨付所属流动资金

所属工程处编制会计分录为:

借: 上级拨入资金——流动基金

贷: 结算户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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