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于:世界民俗文化网 作者:佚名
国外厂商提供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必要时提供部分设备,由我方按对方的质量、规格、式样和商标进行加工装配成品,交还对方,收取工缴费。工缴费的计算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提供的原料和成品,互不计价,只收取工缴费; 一种是提供的原料和成品,分别计价,原料价款在成品价款中扣除,差价即为工缴费。在加工装配过程中,外商提供不计价的原辅料、包装材料等由外贸企业交工厂加工成品。外贸企业在收到来料和将来料拨交工厂时,分别在表外“外商来料”和“拨出来料”帐户记载。收到工厂发运成品出口通知时,填制“加工装配业务联系单”,连同有关单证送银行办理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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