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于:世界民俗文化网  作者:佚名  热度:

外贸企业(代销人)代理国外客户 (寄售人)在国内销售进口商品收取外汇的业务。这种代销业务,由双方商定进口价格,签订合同,待商品出售后,分期按进口价格结算。代销国外商品业务一般由总公司对外签订代销合同,统一办理对外事宜,商品直接发省、市分公司,由省、市分公司组织代销点经销。代销国外商品收取中国银行统一发行的外汇兑换券 (包括特种人民币支票和人民币旅行支票) ,不收人民币。代销国外商品发生的一切费用,分别冲减销售收入或增加销售成本,不出费用帐。应负担的间接费用,用红字冲减费用,计入成本。支付关税通过“应交税金”转入库存,设专户待摊认定。收到银 ......




上一篇援外出口销售

下一篇加工补偿出口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