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于:世界民俗文化网  作者:佚名

外贸企业向外贸系统内部各企业调入出口商品。外贸企业调入出口商品,一般采用发货制。即由调出单位按合同的规定,将商品托运输部门运送到进货单位所指定的车站、码头或某地点交货,委托银行收取货款。由于商品交运输部门运送,而结算凭证则由银行邮寄。因此,单、货两者到达调入单位的日期先后不同,帐务处理也不同。

① 结算凭证先到、商品后到的帐务处理: 收到银行转来的结算凭证,经业务部门审核并签署同意承付后,财会部门复核,到期承付货款时,作会计分录:

借:在途出口商品 (进价)

贷: 银行存款 (进价)

俟商品运到验收入库后,财会部门收到仓库送来的“进仓单”时,与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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