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于:世界民俗文化网  作者:佚名

简称“存货削价”。指因经营管理原因而对库存商品进行降价销售。如削价后商品新售价不低于削价商品的原进价,其削价部分不进行帐务处理,直接体现为商品销售收入的减少。凡削价后商品的新售价低于削价商品的原进价,其低于原进价的部分以企业“财产损失”对待。会计分录是:

增: 财产损失——削价损失(新售价低于原进价的差额)

减: 库存商品——× ×类(新售价低于原进价的差额 ......




上一篇库存商品报废

下一篇商品大类核算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