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于:世界民俗文化网  作者:佚名

批发企业预先向购货单位提供商品,以后再分期或者延期收回货款的一种商品销售方式。当事先向购货单位提供商品时,因货款尚末收回,商品所有权未发生转移,因此不能作为商品销售处理。但商品已从企业仓库发出,改变了存放地点,因而又要用所选定的发出商品的单位进价,计算出全部发出商品的总进价,从“库存商品”帐户转入“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帐户,以反映商品存放地点的转移。其分录是:

增:分期收款发出商品——××购货单位 (发出商品进价)

减: 库存商品——× ×类(发出商品进价)

当以后分期或延期收回货款时,一方面要按所收货款记录商品销售收入,另一方面,又要按所收款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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