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于:世界民俗文化网 作者:佚名
从企业发货后三天内提出的托收承付结算凭证的发运物资作为贷款保证,以托收金额作为计算贷款的依据,以凭证周转期为贷款期限,根据贷款保证的增减由银行主动调整贷款金额,使贷款保证金和贷款一致的一种贷款核算方式。它适用于结算贷款。包括托收承付结算贷款和信用证结算贷款两种。单位申请结算贷款时,须向银行提交申请书,经信贷部门批准后,银行会计部门才予以开立结算贷款帐户,并计算贷款发放率。其计算公式为:
然后,据贷款发放率登记“发出托收结算凭证登记簿” (甲类)收入栏。该登记簿金额即为计算贷款保证和凭以办理结算贷款的依据。贷款额和期限的计算公式为:
结 ......
上一篇: 存贷合一
下一篇: 下贷上转
定期调整 会计百科 百科知识
诗词鉴赏
百科知识
诗词赏析
宋词赏析
宋词欣赏
农业百科
诗歌赏析
诗词欣赏
老年百科
会计百科
陆游
杨万里
苏轼
苏东坡
四字成语故事
白居易
字谜
诗词歌赋赏析
金融百科
黄庭坚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