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于:世界民俗文化网  作者:佚名

我国同苏联、东欧国家、朝鲜、蒙古、古巴等社会主义国家根据政府间签订的贸易和支付协定、外贸部门间的交货共同条件和具体合同等所开立的记帐结算帐户。对清算甲帐户国家的进出口业务,对外集中由中国银行总行开户记帐,对内出口业务分散在各地办理。目前对清算甲帐户国家贸易支付方式主要采用立即付款结算、托收结算和汇款结算三种。若采用立即付款结算,出口单位须向当地银行提交“立即付款出口结汇申请书”银行经审核无误后,立即对出口单位结汇。会计分录为:

借: 全国联行外汇往来——总行户 (外币)

贷: 外汇买卖 (外币)

借: 外汇买卖 (人民币)

贷: 进出口企业活期存款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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