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于:世界民俗文化网  作者:佚名

亦称“转帐结算原则”。转帐结算时银行和企业单位等所共同遵守的准则。1989年新结算办法未出台前结算原则的内容为: ①钱货两清。即各单位进行商品交易的结算时,要求做到钱出去货回来或货出去钱回来,钱物结合,不互相拖欠。②维护收付双方合法权益。即银行在办理转帐结算时,要按有关制度规定,监督收款方按时、按质、按量发货;监督付款方及时付款。对于延付、拒付要严格审查。③银行不予垫款。即银行办理转帐结算时,只是办理款项的划转,而不以银行自己的资金垫支给收款方;收款方必须等付款方付款,并经银行收妥后方能抵用货款。上述原则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钱货两清 ......




上一篇结算办法

下一篇结算管理体制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