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于:世界民俗文化网  作者:佚名

我国古代具有司法监督职权独立于财计系统之外的国家审计机构。始于三国曹魏的比部曹,经过两晋南北朝的初步发展,隋开始确立比部的组织地位,到唐宋时期从组织机构到审计制度都得到了逐步健全完善,隶属于刑部,设郎中、员外郎主管本司审计事务,行使对国家财政收支、财物出纳及其他有关经济事项的独立审计职权,它的具体职掌的演变大体经过两个阶段: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 ①主管财务审计,主要对象是中央各部门的经费开支与财物出纳; ②主法制,考官吏,定刑赏,以此考核各级官府及官吏的政绩功过; ③负责诏书、律令的传达与归档及记事。唐宋时期: ①财政收入,包括国家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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