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于:世界民俗文化网  作者:佚名

各宗教团体所设庙宇或修道院的会计工作。是寺院财政经济管理的重要工具。在中国,隋唐时期佛教广为盛行,寺院财政经济成为封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寺院里设有上座、寺主、都维那三职,号称“三纲”,其下设典座主管寺院总务,设直岁主管寺院会计,设库头(或佛事)主管寺院出纳。他们互相联系、制约,共同掌理寺院经济大权。直岁负责核算日常各项财物的收入来源与支出,每逢月考、岁计,还通过编制月度会计报告或年度决算报告,如实向寺院报告各类财物的收入、支出和结余情况。当时的年度决算报告,大都采用“四柱”式,先列前帐回残(旧管)之数,次列本年附入(新收)之数,再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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