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于:世界民俗文化网  作者:佚名

“官厅会计”的对称。民间商业、手工业、金融业及其他行业组织进行的会计工作。私人或合伙开设的商店、作坊、钱庄、票号、典当铺以及庄园、寺院、教堂等非官方的会计,均属于民间会计的范围。在中国,《战国策·齐策》中有“谁习计会” 的记载。唐代寺院所设“职岁”,掌管寺院会计工作。宋代民间有“私簿”的存在。明清时代,民间出现的“帐房”组织,以及商业行业创立的复式帐法“龙门帐”与“四脚帐”,使中国民间会计得到发展。

在中世纪的欧洲大陆诸国,民间会计兴盛发达,享有盛名的寺院会计、神殿会计、庄园会计、行会会计和商业会计,开始出现较高的民间会计核算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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