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于:世界民俗文化网  作者:佚名

中国封建社会中央和地方政权中执掌文书和勾考事宜的职官名称。汉代设置主簿官职,中央政权和郡县官署中均设置,以典领文书、办理有关事务。宋代,于御史台设置主簿,执掌受事发辰、勾检稽失兼簿书钱谷事宜。至元丰改制,于九寺、五监均置主簿,专掌勾考簿书事宜,且其他官吏不得干预其行使职权,此职掌具有独立稽查的权力。其后,各官署仍设置此官职,但名存实亡,职权渐轻。明代多不置此官职。清代仍沿袭设置 ......




上一篇计室掾史

下一篇汉律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