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于:世界民俗文化网 作者:佚名
中国古代证明业务办理状况、作为会计核算依据的经济文书名称。亦称“契”、“书契”。“券”最初用作记载债权债务、买卖合同的经济凭证,它一分为二,由参与经济活动的双方当事人各执一半,作为办理业务的依据。如《战国策·齐四》记载,齐人冯谖寄食孟尝君门下,代为孟尝君到薛地收债,冯谖“载券契而行”,“驱而之薛,使吏召诸民当偿者悉来合券,券遍合起,矫命以债赐诸民,因烧其券,民称万岁”。反映了“券”及其使用的一般状况,即发生债权债务关系时,需订立证明文件“券”,其一分为二,其中的一半付债务人收执,另一半留债权人收执,借以证明债务人和债权人各自的 ......
上一篇: 会计当而已矣
下一篇: 用书
券 会计百科 百科知识
诗词鉴赏
百科知识
诗词赏析
宋词赏析
宋词欣赏
农业百科
诗歌赏析
诗词欣赏
老年百科
会计百科
陆游
杨万里
苏轼
苏东坡
四字成语故事
白居易
字谜
诗词歌赋赏析
金融百科
黄庭坚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