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于:世界民俗文化网  作者:佚名

因税法规定与会计准则规定在收入和费用确认的范围和标准不一致所造成的差异。这种差异一旦发生,即永久存在。基于税收政策、社会政策及经济政策的考虑,有些会计报表上的收入或费用,在税法上不属于收入或费用;而有些财务报表上不属于收入的项目,在税法上却作为应课税收入。永久性差异可分为以下三类:

(1)可免税收入。有些项目的收入,会计上列为收入,但税法则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例如,企业购买国库券的利息收入,依法免税,但会计列为投资收益纳入利润总额。又如企业从国内其他单位分回的已纳税利润,若其已纳的税额是按33%的税率计算的,则分回的已纳税利润按税法规定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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