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于:健康生活网 作者:佚名
1986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坚决制止干部用公款旅游的通知》中,针对一些干部不顾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继续用公款旅游或变相旅游的不正之风,根据中央书记处、国务院的指示,对干部外出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并且指出:各级干部疗养、休养和探亲,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不得用公款组织离休干部旅游或以其他名义变相旅游,不得把离休干部的公用经费发给个人。离休干部参观工农业建设项目活动,应按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
上一篇: 野外工作津贴
下一篇: 离休干部的电话、秘书、办公室
严禁搞公费旅游 老年百科 百科知识
诗词鉴赏
百科知识
诗词赏析
宋词赏析
宋词欣赏
农业百科
诗歌赏析
诗词欣赏
老年百科
会计百科
陆游
杨万里
苏轼
苏东坡
四字成语故事
白居易
字谜
诗词歌赋赏析
金融百科
黄庭坚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