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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离休干部是一项重要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做好。离休干部的安置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一般可就地分散安置,也可在本人原籍或配偶所在地安置。国家鼓励离休干部到农村或中小城镇安家落户。①跨省安置的,由两省协商解决。就地安置确有困难,要求回原籍安置的,副省长级以上的或原籍是省会所在地的,可到原籍省会安置;离休干部夫妇身边无子女的,可到子女工作的中小城镇安置;在高原、沙漠、边远地区(西藏除外)工作的内地干部离休后,一般可在离休时所在省的省会、自治区首府或交通、物质条件较好的其他城镇安置。对身体确实不适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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