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于:中国儿童文学网  作者:格里高利·罗伯兹


项塔兰 第六章(4)
我是城市小孩,在人口有三百万、不算小的城市出生、长大。我逃亡了几年而未被捕,原因之一就在我喜欢大城市,在大城市里我有十足的自信,过得十分自在。端着那杯刚挤出来的新鲜牛奶时,城市小孩对印度这国家的猜疑和恐惧,完全浮上心头。那杯子握在手里,温热,带着母牛味,杯里似乎浮着什么东西。我犹豫不敢喝。我觉得发明牛奶消毒法的巴斯德就站在我后面,隔着我的肩膀俯视那杯牛奶。他仿佛在说:呃,先生,如果我是你,我会把那牛奶煮沸过再喝……
  我把偏见、恐惧,连同那杯牛奶,以最快的速度一起呼噜喝下。味道没我预期的那么差:入口滑润、醇厚,残留在嘴里的牛味中带着一丝干草味。鲁赫玛拜拿走我手上的杯子,蹲下来要再挤一杯,我赶紧用恳求的语气跟她说不用,让她相信我喝了一杯就很满足了。
  我和普拉巴克上完厕所、洗脸、刷牙后,吃了一顿拉饼(roti,又称印度甩饼)配茶的丰盛早餐。用餐时,鲁赫玛拜一直站在旁边,居高临下看着我们。拉饼是未经发酵的大锅饼,吃早餐前才做,用加了少许油的中国式锅子在盆火上煎成。刚起锅正烫手的大锅饼,抹上印度奶油,撒上一大匙的糖,卷成管状,手握着吃。卷饼极粗,手勉强可以握住,吃时配一杯又热又甜的奶茶。
  鲁赫玛拜目不转睛盯着我们吃,我们当中有人露出一丁点想停下来喘口气的意思,她就用手指戳一下我们或拍我们的头或肩,催我们继续吃。我们用力咀嚼这坦白说很美味的食物,无法下桌,偷偷瞥向那正在煎饼的年轻女人,希望在吃了三或四块之后,那锅中的大饼将会是我们的最后一块。
  待在这村子的许多星期,每天都是这样开始的,先是来杯牛奶,然后梳洗,最后来顿久久的拉饼配茶早餐。大部分的早上我都跟男人一起下田,照料玉米、嫩玉米、小麦、豆子和棉花。干活时间分成两段,每段约三小时,中间隔着午餐和午休。小孩和年轻妇人负责送午餐过来,食物用不锈钢盘盛着。午餐通常是家家都吃的拉饼、加了香料的木豆、芒果酸辣酱、生洋葱,搭配酸橙汁。一起用过午餐后,男人四处寻找安静阴凉的地方,小睡一小时左右。再度上工的时候,吃饱、休息过的男人体力充沛地继续埋头干活,直到长辈喊停为止。接着农民在主要小路上集合,然后打道回府,路上经过他们播种照料的田地。一路上大家往往大声笑闹、开彼此的玩笑。
  在村里,男人几乎没事做。烹煮、清扫、洗衣,乃至例行的家居维修,全由女人包办,大部分是较年轻的女人做,而由较年长的女人督导。平均来讲,村中女人一天劳动四小时,大部分闲暇时间用来陪小孩玩。村中的男人一天工作六小时,一星期平均工作四天。插秧、采收时要特别花力气,但一般而言,马哈拉什特拉邦村民的劳动时数,比城里的工作男女要少。
  但乡村不是天堂。有些男人下田干活之后,还得到多岩的私有地上照料棉花,以多挣点钱,一天下来筋疲力竭。雨有可能下得早,也可能下得晚,田一没入水中,往往遭昆虫、庄稼病摧残。女人没有机会一展长才,任由才华在绵绵不尽的日子里悄无声息地蹉跎掉。其他人则看着聪明伶俐的小孩慢慢被糟蹋,这些孩子若生在较热闹的地方,就能有更大的成就和作为,但困在村子里,一辈子就只知道村子、田地和河流。有时(或许应该说极少发生)会有男人或女人,因为生活太悲苦,在夜里伤心啜泣,声音回荡在漆黑的村子,传到每个人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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