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于:中国儿童文学网 作者:佚名
在宋朝那动乱的年代,京城繁华的街市上,盗贼很多,他们的行踪又十公隐秘,不容易被人发觉,因而也很难捕捉干净。据说有这样一件事,有个行商之人,平时爱敲陌生人的竹扛,有个盗贼一直尾随着他,找到机会下了手,把他钱包里的钱都拿走了,还在里面留下一大把手纸,弄得那商人哭笑不得。
当时,有个姓赵的人在临安当府尹,有一个贼仗着自己技高,每次在富豪人家偷了东西以后,必定用白粉在门墙上大写“我来也”三个大字。虽然官府想方设法追捕,但好长时间仍捉不到。“我来也”的名声在临安京城里人人皆知,于是大家不说捉贼,而说要捉“我来也”。
有一天,官府里的吏卒送来一个贼,说这个人就是“我来也”。赵府尹急忙把他关进监狱,连夜进行拷问。
这个人口紧得很,无论怎么用刑,都不承认自己是“我来也”,加上没有抓到赃物赃怔,这个案子一直不好了结。但是将他关进来之后,外面就没有发生“我来也”的偷窃案件。
一天,这个人突然对看守的狱卒说:“我的确曾经做过贼,偷过人家钱财,但我不是‘我来也’,只是被你们误捉关在这里。我也知道,你们没捉到真正的‘我来也’,是不肯放我出去的。我只请求你好好地照顾我,我有不少银子,会给你好处的。我的银子现在藏在湖边宝塔的第9层的靠东边的夹墙里,你可以从那里拿出来。”
狱卒心想,湖边宝塔是游人众多的热闹地方,这个贼大概垦在开我的玩笑,于是现出一副不屑一顾的神态。那贼说道:“你不用疑心,我关在这里,又走不了,要是骗了你,再找我算帐也不迟。你只要装作到那里去做佛事,把塔中的佛灯点上一夜,你彻夜不离开湖边宝塔,自然会有机会拿到那里的银子。”
狱卒的贪心壮了他的胆子,按照那贼说的办法,到湖边宝塔去烧香、求神拜佛,将佛灯点亮,到了夜间无人时,居然拿到了许多银子,心中大喜。
第二天再到狱里来时候,偷偷地把准备好的酒肉,拿给那个贼吃。从此那贼与狱卒就亲近起来了。
又过了几天,那贼又对狱卒说:“我有一瓮宝物,放在西湖边侍郎桥下某处的水里,你可以去取出来。”
狱卒说:“那地方人多眼杂,怎么能从水里拿得出来呢?就是拿到了,也不好拿回家呵。”
那贼又教他说:“要你家里的人用竹箩盛着一堆脏衣服到侍郎桥下去洗,趁人不太多时,故意让衣服飘走,然后假装下河捞衣服,顺便偷偷地将瓮子搬出来放到竹箩里,再用衣服盖在上面,抬回家就行了。”
狱卒又依计行事,这回得到的宝物比上回的银子还要多。第二天,他带着上好酒食到狱里款待那个贼。狱卒发了横财,心中十分高兴。
过了几天,正好是那狱卒值夜班,过了二更时分,那贼悄悄对狱卒说:“我想悄悄出去一会儿,四更过了我就回来。我向你保证,绝不会连累你的。”
狱卒说:“那可不行呵,我实在担当不起!”
那个贼说:“我向来说话算数,一定不会连累你的。即使我真的不回来,逃失了囚犯,你不过会被配到边远地区而已,可是我送给你的东西,足够你维持一家生计,如果你一定不让我出去,恐怕也不会安宁,以后你可不要后悔!”狱卒没有办法,只好打开刑具放他离开牢狱。
狱卒在狱里等呵等,正在忧愁懊恼的时候,听见房檐上的瓦片发出轻轻的声响,接着就见那贼一跃而下。狱卒这才放了心,又给那贼重新戴上刑具。
开亮打开狱门的时候,就听到有家姓张的富户来告状说:“昨天夜里三更时分,家宅被盗,丢了东西,偷东西的人在院门上写了‘我来也’三个字。”府尹赵府尹拍着书案说:“呵!几乎错判了这个案子,难怪那贼始终不承认呢!”于是府尹大人以“触犯夜行禁例”的罪名,判以20大板,打了以后,将那贼赶出临安府,并严令衙门吏卒继续搜捕“我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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