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需要”不应被亵渎
“被需要”值得被尊敬
从“被需要”中体验着真正的幸福与快乐。从世界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爷爷的海水稻种植技术被世界需要,到第一位获得诺贝尔科学奖项的中国本土科学家、第一位获得诺贝尔生理医学奖的华人科学家——屠呦呦奶奶提取的青蒿素“拯救2亿人生命”,他们在为世界作出惊人贡献的同时,何尝想到过“予人玫瑰”要“手有余香”?虽然他们甚至连中国科学院院士都不是,但他们为科学不遗余力,为苍生鞠躬尽瘁的精神,使“被需要”得到了极致升华!
以“被需要”为荣将成为社会主流
如二十多年来始终以“真慈善”感动中国的韩红,汶川大地震、玉树地震、雅安地震、甘肃舟曲泥石流等各种灾难中,她带领的爱心团队总是第一时间做出反应,甚至深入灾区为灾民送去温暖;同时,韩红爱心慈善基金会发起的“百人援助系列”慈善行动,为藏、青、蒙、贵、甘等贫困地区送去了爱心,可谓艺人之典范。此外还有李连杰、古天乐、袁立等,他们所发起创建的慈善基金会,更在吸引着越来越多爱心人士加入到慈善的队伍之中。相对于“各种秀”,这些爱心人士更加乐于低调行善,成为娱乐界的一股“清流”。
正如程勇在法庭上总结陈词时所说的“希望生活越来越好”那样,我们也相信以“被需要”为荣的人们终将成为社会的主流。
当然,人间世态千变万化,“被需要”并不是对人们的一种道德绑架,而是一种发自内心的价值体现。因此,当我们用“予人玫瑰,何须手有余香”的洒脱面对每一个被帮助的人,我们自身也会从“舍”与“得”的执念中摆脱,而纯粹地去享受“被需要”。
从小,家长、老师一直在教我们明白“予人玫瑰,手有余香”,指导我们成为一个乐于助人、无私奉献的人。然而随着长大,耳濡目染发现有的助人者未必无私,而有的人甚至在予人玫瑰的同时索取余香。这种人虽然属于个别现象,但是“搅屎棍”效应在网络时代被无限放大,会让真正的无私奉献的人寒心。
这几年关于明星诈捐的新闻不绝于耳,再加上个别慈善基金会商业化操作的黑幕屡屡被揭露,一时之间公众对于所谓的“爱心”打上了重重的问号。捐款,本是捐款人向社会弱势群体伸出援手、提供帮助的高尚行为,捐款人也能从中收获到社会的尊重与认可,这样的回报不可谓不丰厚。但在物欲横流中,“被需要”被有的明星当成了搏眼球、上头条、加持光环的工具,何其悲哀?我想说,“被需要”是体现社会不同群体之间关怀与帮助的一种高尚的情感与关系,而不应该被人利用成谋取利益的“神器”。
在我们周围,那些默默地“被需要”的人应该得到尊敬。
除此之外,在每一个不起眼的岗位上,那些被这个城市需要着的普通人,同样应该得到尊重。还记得因为怕超时而在电梯里急到哭的快递小哥吗?还记得冰雪天迎接城市第一缕阳光的环卫工人吗?还记得为了阻止酒驾逃逸而被汽车拖行几十米的交警吗……因为“被需要”而焕发出的魅力,使平凡的他们变得如此美丽。
曾经,安于现状、明哲保身被认为是“聪明”,而乐善好施、助人为乐、甘于奉献被认为是“傻”,然而正是这些“傻子”给更多人带来了希望,因为他们“被需要”。
最近大热的《我不是药神》中有这两个片段——一是徐峥演的程勇用每瓶5000元的价格把印度版“格列宁”卖给白血病人,既解决了白血病人吃不起正版“格列宁”的问题,又从中大赚一笔,既“予人玫瑰”又“手有余香”了;二是当程勇在看到昔日熟悉的白血病人因为吃不起药一个个离开人世的时候,原本已经“金盆洗手”的他重新做起了“药贩子”,同样的印度版“格列宁”却以每瓶500元的“零利润”价格卖给白血病人,希望能因此而延长更多病人的生命。而当最终程勇因为违法售卖仿制药而被捕的时候,马路两边站满了服用他卖的药而活到现在的病人为他送行。而这部电影在现实生活中的原型也正因为如此,而让法官从人性的角度诠释了刑法的真谛,被免于起诉。这时候相信无论是影片中的角色,还是电影院的观众,相信和我一样感叹——予人玫瑰,何须手有余香?
尾声:去享受“被需要”